新《廣告法》重在規範,為專業化營銷提供契機 發表時間:2016-05-24

  中國陶瓷網訊(記者/郭銳湛) 9月18日下午,由中國陶瓷網主辦的中國陶瓷行業《領袖》對話第008期,在佛山陶瓷總部基地歐陶科技一樓會客室隆重舉辦。本期對話主題是“陶企如何玩轉新《廣告法》”。歐神諾市場部總監章艾、BOBO陶瓷市場總監謝淦才、加侖仕陶瓷市場總監李德鬆、飾界奢瓷總經理劉永鋒等嘉賓出席,廣東金舵律師事務所符強律師作為特邀嘉賓,為領袖們提供法律顧問谘詢。

重在規範,為專業化營銷提供可能

  2015年9月1日,正式實施的新《廣告法》被喻為史上“更嚴格”《廣告法》,除規定10歲以下兒童不得“代言”廣告外,更多的極限詞、違禁詞被禁止用於廣告宣傳。這對於處在營銷初期和粗放式發展的陶瓷行業和企業來說,無疑感到極大的壓力和無所適從。

  符強表示,新《廣告法》,禁止虛假廣告,對虛打第一的廣告有禁止功用。因此,企業把廣告策劃外包給第三方公司的時候,應該找有正規資質的廣告發布者合作,並簽訂合同,明確厘清責任,避免受到懲罰。

  新《廣告法》真的是洪水猛獸,陶企真的觸碰不得?《領袖》對話嘉賓之一李德鬆為新《廣告法》定調:新《廣告法》重要的不是懲罰,更重要的是規範,為陶瓷行業專業化營銷提供基礎和契機。

  誠然,諸如“領導品牌”、“第一”、“首創”“國家級”等一係列極限詞一律禁止用於品牌宣傳。但是,從另一方麵,新《廣告法》將迫使企業更加注重品牌特質的提煉和品牌創意策略的改變。謝淦才認為,新《廣告法》,對於小品類或者細分品類的品牌來講,並不偏向獲得第一或者領導等地位,二是用數據來宣傳,減少惡性競爭,同時,也鞭策自己提升創意的檔次。

  中國古語有雲:“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”。新《廣告法》的規定固然嚴謹和嚴厲,但是,習慣粗放型的企業總會找到“空子”,打擦邊球,甚至鋌而走險。李德鬆表示,企業在新《廣告法》開端時期,盡量少做違法的事情。

  在粗放發展的陶瓷行業初期,痞子也能當英雄,但在日益規範化的市場經濟和商業競爭中,一旦被曝光違法廣告宣傳,企業和品牌的信譽將受到極大的傷害。而且,陶瓷行業應該遵守規則,在應有的規則裏麵公平競爭,而不是通過不正當的、甚至違法的手段來獲得競爭優勢。

  律師符強強調:企業應該在自身廣告輸出時,多谘詢工商部門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,減少觸犯新《廣告法》的可能。

  關於專業營銷方麵,歐神諾市場部總監章艾表示,歐神諾將從文化基礎方麵宣傳,挖掘品牌特質。而謝淦才則表示,新《廣告法》的手段已經進入到營銷領域。目前,有的企業通過定位理論,找到了新的藍海,做到細分領域的第一,而新《廣告法》卻禁止第一等這類用詞,使得企業在營銷上有點束手束腳。從另一方麵,新《廣告法》的實施,將減少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。

  新《廣告法》的實施,對陶瓷行業和品牌產生的或積極或負麵影響的討論依然激烈。企業和品牌需要的是運用商業智慧,守法經營,趨利避害。正如劉永鋒所言:任何法律的出現是一個震懾的過程,是規範的過程,沒有約束行為的法律,品牌凸顯不出來。新廣告法利大於弊.

  來源:中國陶瓷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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